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自行申請,115.10.10截止收件)
發佈日期 :
2026-08-2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25
發佈者 :
劉註冊組助理員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115學年度第1學期)
一、申請資格(高中職):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核發金額: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10,000元。
三、申請方式:合於申請資格者,依規定填具申請表、備妥證明文件,交由學校彙總後寄該會申請。(請詳閱辦法)
該會助學金網站:https://www.tf4dr.org/relief_rules/3 。
詳細辦法及申請表件請參閱附件
本校收件截止日:115年10月10日(六)下午5點前,自行申請。
註冊組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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