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本校115.09.15收件截止)
發佈日期 :
2026-08-1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21
發佈者 :
劉註冊組助理員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1.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8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二、名額及金額:高級中等學校共80名,每名新臺幣2,000元。
詳細規定及申請書請參閱附件
本校收件截止日:115/9/15(二)下午5時整,請於期限前備妥資料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莊敬樓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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