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羅閎逸先生清寒獎助學金
發佈日期 :
2024-01-2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25
發佈者 :
劉註冊組助理員
羅閎逸先生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一、緣起:
羅閎逸律師於臺中市主持豐逸國際法律事務所,曾任法官、律師多年,畢業於臺中二中為臺中市后里區人,自幼生長於清寒之佃農子弟,深知清寒子弟生活、求學之艱辛而不易,故對於臺中市區之學校,如臺中二中、臺中高工、文華高中等均長期每月捐助學校家長會專款專用作為清寒學生生活所需,期拋磚引玉,使更多善心人士投入幫助清寒學生求學上進之路,故自112年1月份起,亦每月固定捐助本校新台幣(下同)一萬元,以協助清寒學生在校期間免於為日常生活費用憂心,安心在校穩定求學。
二、申請條件:
(一)符合下列其中之一條件:
1.經鄉、鎮、市地方政府以上單位開具之清寒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或其家境清寒,經導師證明者。
(二)品德端正,敬業樂群,無不良行為紀錄者。
三、檢附資料: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向註冊組索取或網路自行下載)。
(二)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以省略)影本。
(三)鄉、鎮、市地方政府以上單位開具之清寒證明。
(四)前學期成績單。
四、獎助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5,000元。
五、申請時間:每學期申請一次。
六、名額:12名,由本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審議選出。
七、申請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其優先順序依第二點第一、二項規定之順序發給。
受理期間:115年2月23日~3月16日
▲如欲申請,可向註冊組領取申請表,或自行列印填寫此公告附件之「各項校內獎助學金申請表」(統一申請表),並填寫Google表單(申請表上QR-code),備妥資料於期限前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莊敬樓2樓)。
註冊組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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