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文教基金會115年優秀清寒獎學金(本校115.09.18截止收件)
發佈日期 :
2026-09-0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01
發佈者 :
劉註冊組助理員
一、獎助範圍及條件: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符合下列資格者:
高中職生:(提供本校2個名額)
特殊表現獎:大專院校、高中職生參加國際性(科學、創意、技能、藝術)比賽名列前茅,由各單位推薦甄選者。
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
二、獎學金獎助名額及金額:
高中職生:每學年每名6,000元(30名)。
特殊表現獎:每學年每名50,000元(2名,個人或團體)。
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授權董事長及執行長先行處理後,送董事會備查。
※本獎學金受獎學生115年11月8日頒發,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能親自在時間具領時,視為自動放棄論,該核獎學金收回並存回基金專戶,不再頒發。
※申請請務必檢附齊全(含班導推薦意見書)。班導推薦意見書無規定格式,可直接使用附件提供範本格式。
請詳閱附件申請表件及獎助辦法
本校收件截止日:115年9月18日(五)下午5時整,請於期限前備妥資料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莊敬樓2樓)。
註冊組 #228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