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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蔡範女士獎助學金(上學期申請)

發佈日期 : 2026-05-1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25 發佈者 : 劉註冊組助理員

蔡範女士獎助學金   ※每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

一、設置緣由:

小愛跟羽恩最敬愛的阿嬤蔡範女士,含辛茹苦扶養三名子女長大成人,生前常感念本校對其子的栽培,並期望能協助學校幫助更多的學生。子女於母親身後為完成其善念,捐助其身前省吃儉用所餘積蓄,設立獎助學金協助清寒學生,並希望能拋磚引玉,鼓勵更多行善助人之義舉。

二、申請資格:

(一)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日常生活表現無曠課及記警告(含)以上之紀錄。

(二)需於各該申請學期開學前完成24小時志工服務(接受高中三年內之志工服務證明)

(三)符合下列其中之⼀條件

1.經鄉、鎮、市地方政府以上單位開具之清寒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或其家境清寒,經導師證明者。

三、獎勵金額:每名新臺幣60,000元整。

四、獎勵名額:每學年度共8至12名

(一)高一:高一新生上學期無本校在校成績,故受理申請

(二)高二:社會組及自然組共4名

1.社會組1名(含語文資優班及美術班)

2.自然組3名(含科學班及數理資優班)

(三)高三:社會組及自然組共4名

1.社會組1名(含語文資優班及美術班)

2.自然組3名(含科學班及數理資優班)

(四)續發獎學金:

本年度已申請成功之同學,若在下個學年度經審查後仍符合申請資格(需累積新的志工時數,身份狀況及新的學年成績也需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則將自動續發下個學年度之獎學金。(此續發獎學金名額不包含上述(二)、(三) 兩點所述之8名,屬額外名額,至多4名。)(請填申請表並提供新累積之志工時數)

五、若申請人數超過獎學金發放人數時,由校方就符合資格者視家庭狀況安排獲獎。

六、本辦法自公佈施行後,於每學年度第一學期接受申請。

 

受理期間:115年9月1日~9月18

如欲申請,請填寫「蔡範女士獎助學金申請表」(至註冊組領取或自行列印附件),於期限內備妥資料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莊敬樓2樓)

註冊組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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