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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職掌

 

總務主任

  1. 規劃下列事項:

(1) 綜合總務行政事宜。
(2) 擬定總務計畫。
(3) 擬定總務章則、法規。
(4) 擬定總務處各組職掌調配。

2. 督導下列事項:

(1) 文書、檔案處理及檢核管制。
(2) 校舍、財產、工友、環境衛生、安全、物品管理。
(3) 出納管理。

3. 審核下列事項:

(1) 校務會議、行政會報通知及資料彙整、印發。
(2) 擬燬檔案、借調檔案及預期未結公文追蹤查核。
(3) 辦理校舍發包、訂約、施工、驗收、付款等事項。
(4) 校舍之分配、保養與修繕。
(5) 財產購置、變賣、招標、訂約、驗收、報廢、付款等事項。
(6) 預防災害各項防護措施及善後處理。
(7) 防護團業務。
(8) 技工、工友之雇免、獎懲及考核。
(9) 環境衛生檢查及美化綠化。
(10) 簽開公庫支票。
(11) 編造薪津、鐘點費、獎助學金、加班金、慰問金、獎金、補助費發放清冊並存帳。
(12) 編制保保等清單並請款險、福利互助、撫卹基金、健繳納。

4. 核定下列事項:

(1) 檔案管理成果報告編制。
(2) 校舍設備、水電之檢修查報。
(3) 財產之保管與清理。
(4) 召開技工、工友座談會。
(5) 環境衛生之管理、清掃及維護。
(6) 工程購置發包押標金之退還。
(7) 總務處人員外出登記。

5. 辦理下列事項:

(1)編列會計年度資本門概算及預算。
(2)召開總務會議。 
6. 協辦各處室有關事務性相關工作之協調與配合。

 

文書組

一、印信之典守。
二、公文收、發登記。
三、檔案整理及保管。
四、承辦校務會議文書資料彙整及準備。
五、校務、行政、主管會議紀錄整理及繕打。
六、郵遞文件資費之登記管理。
七、各類公報傳閱整理保管。
八、臨時交辦事項。

 

庶務組

一、彙編中長期校務發展計畫。
二、校地之購置與管理。
三、規劃及實施學校環境綠化美化事項。
四、財產購置、保險、報廢及廢品處理。
五、財產清點、登記、保管、檢修、分配撥補及增減之造報。
六、物品之採購比價招標。
七、物品保管與分發使用及登記。
八、車輛之購置維護、報廢。
九、教室、辦公廳所之分配、佈置、設備、檢修等事宜。
十、電話水電之管理。
十一、安全管理要點之訂定與修訂
十二、警衛人員之僱用等相關事宜
十三、預防災害各項措施。
十四、災害發生、搶救與辦理善後等事宜。
十五、典禮會場之佈置與接待事宜。
十六、場地租借管理要點之訂定。
十七、技工工友(含臨時雇工)之僱免與管理。
十八、技工工友之考核。 
十九、辦理勞健保業務。
二十、工友服務證明之發給。
二一、營繕工程計畫之擬議、招標、比價、訂約、監督、管制與驗收。
二二、教職員工交通補助費申請事項。
二三、其他有關事務及交辦事項。

 

出納組

一、各項出納簿、表冊之編製、登記。
二、處理員工薪津給與、兼代課鐘點費及各項補助款清冊編造。
三、統計學生註冊各項費用。
四、執行學生減免各項費用。
五、零用金之管理及支付。
六、其他有關出納方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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