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1學期「家境清寒優秀學生暨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雜費、書籍費補助)申請(115.05.27(三)截止收件)
發佈日期 :
2026-05-1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5-13
發佈者 :
劉註冊組助理員
115學年度第1學期 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
家境清寒優秀學生暨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
家境清寒優秀學生暨經濟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
如欲申請,請於1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 完成申請表(紙本+線上表單)並連同應繳資料一併繳至註冊組。
家境清寒(非指單純的房貸壓力、車貸壓力)或家庭變故致無力支付雜費、書籍費之學生,提出申請後,學校將開會審查資格並尋求資源補助。
●具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請填寫該申請項目欄位(申請表第2頁大約中間處)、填寫Google表單(申請表右上方QR-code),並附低收/中低收證明影本。
●不具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請填寫該申請項目欄位(申請表第1頁下半頁、第2頁全)、填寫Google表單(申請表右上方QR-code),並附特殊身分證明影本(無相關證明者請附近3個月內 記事欄不省略之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資料送交註冊組後,將辦理當學期(115-1)註冊費預先扣減雜費/書籍費(依申請項目),若審查未通過或發生不符資格之情事,將予追繳相關費用。
※Google表單請照紙本申請表填答。
※紙本申請表可至註冊組領取,或自行下載附件列印。
※請先自行填寫表格、由家長簽名或蓋章,攜帶申請表及相關證明影本,請導師協助填寫訪查說明(低收、中低收入戶者免填)及簽章,並於期限內自行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收件截止日:115年5月27日(三)下午5點,請備妥申請資料(包含填Google表單、檢附證明影本等)於期限內送交註冊組。
請務必詳閱公告及申請表說明
註冊組 分機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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