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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師生美展》實施辦法

發佈日期 : 2025-11-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1-20 發佈者 : 許特教組長

114學年度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師生美展》實施辦法

一、目的:

()檢視普通班及美術班美術課程教學成效及學生學習成果。

()透過作品展示、互相觀摩,以達切磋、激勵之目的。

()將藝術推廣至普通班學生及師長,全校藝起動起來。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特教組。

協辦單位: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科、財團法人臺中一中教育基金會、

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家長會。

三、展出時間1141226()1150109()止。

  展出開幕1141226()14:00於藝術中心辦理。

四、展出地點:本校麗澤樓地下室藝術中心第一、二展覽室。

  • 展覽辦法:
  • 參加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含退休)及學生。
  • 報名時間1141202()9:001141209()2359至線上報名並填寫作品資料,方得送件,報名網址詳見本校首頁公告。
  • 收件時間1141216()950-1210於藝術中心收件。
  • 評審時間1141216()12:10評審完畢後於當日1800前於本校首頁公告入選名單。
  • 佈展時間1141216()1141224()16:10前佈展完成。
  • 領件時間

1.未入選作品,請於1141217()1200至藝術中心領回。

2.入選參展作品,請於1150112()830-1310前至藝術中心領回作品,請展出者親自取回作品並繳回掛勾、掛線,若有事未能親領者得找代理人,逾期未領回、完成退件程序者,以愛校服務4小時登記。

其他相關辦法請參照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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