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政府檢送「114年文化部台語家庭集點課程及活動補助簡章」,受理申請期限延長至114年10月15日止
發佈日期 :
2025-10-0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0-01
發佈者 :
鄭教學組長
一、 依據文化部114年9月22日文版字第1143026613號函辦理。
二、 文化部為充實「培育台語家庭計畫」集點推廣課程及活動、強化推動效益及提升台語傳承意識與生活化之目標,特訂定旨揭簡章並公開受理申請。
三、 旨揭簡章申請資格係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已實際營運之實體書店,或與實體書店相關之國內立案獨資、合夥事業。補助類別包含「集點課程與活動」、「台語共學」。
四、 本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14年8月15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止,並採線上申請,請於限期內逕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並於網站下載詳細規定參閱。
二、 文化部為充實「培育台語家庭計畫」集點推廣課程及活動、強化推動效益及提升台語傳承意識與生活化之目標,特訂定旨揭簡章並公開受理申請。
三、 旨揭簡章申請資格係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已實際營運之實體書店,或與實體書店相關之國內立案獨資、合夥事業。補助類別包含「集點課程與活動」、「台語共學」。
四、 本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14年8月15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止,並採線上申請,請於限期內逕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並於網站下載詳細規定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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