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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並自114年9月10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25-09-2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22 發佈者 : 陳人事室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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