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本校115.03.13截止收件)
發佈日期 :
2026-03-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06
發佈者 :
劉註冊組助理員
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有更正收件期限,請務必留意※
一、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二、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條件: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學業優秀獎學金金額:高級中等學校:每人每學期新臺幣5,000元。
三、才藝優秀獎學金:
1.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4年4月16日後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
或國教署辦理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2.團體賽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
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4年4月16日後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全國
性競賽,獲團體獎前3名證件文件影本。
(奬學金請參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
※申請表可至註冊組領取,或自行列印附件。
獎學金申請表、要點及實施計畫請詳閱附件
本校收件截止日:115年3月13日(五)下午5時整,請於期限前備妥資料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莊敬樓2樓)。
註冊組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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