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學年度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家庭教育初階研習
發佈日期 :
2026-07-0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08
發佈者 :
李輔導室主任
說明:
一、 依家庭教育法第9條及教育部第三期推展家庭教育中程計畫(111至115年)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含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及行政人員等)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含線上研習、實體課程研習等),以強化協同推展家庭教育之知能,爰本局特辦理旨揭研習。
二、 研習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5年8月5日(星期三)
1、 國中及高中職場次:上午08:40-12:30
2、 國小及幼兒園場次:下午12:50-16:40
(二) 地點:臺中市南區信義國民小學信義館(五權南路325號)。
(三) 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各場次提供200個名額(每校至多1人);各校115學年度承辦推展家庭教育填報業務之人員,請務必參加。
(四) 內容:
1、 臺中市家庭教育課程活動成果填報網站介面操作講解。
2、 介紹家庭教育法令與內涵。
(五) 報名資訊:
1、 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星期五)止,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上午場研習代碼5675185,下午場研習代碼:5675181。
2、 全程參與者核予該場次4小時研習時數。
3、 車位有限,請盡量共乘。
三、如有未盡事宜,請洽臺中市南區信義國小輔導室潘子欣主任 ,電話:(04)2262-2005分機741。
一、 依家庭教育法第9條及教育部第三期推展家庭教育中程計畫(111至115年)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含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及行政人員等)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含線上研習、實體課程研習等),以強化協同推展家庭教育之知能,爰本局特辦理旨揭研習。
二、 研習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5年8月5日(星期三)
1、 國中及高中職場次:上午08:40-12:30
2、 國小及幼兒園場次:下午12:50-16:40
(二) 地點:臺中市南區信義國民小學信義館(五權南路325號)。
(三) 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各場次提供200個名額(每校至多1人);各校115學年度承辦推展家庭教育填報業務之人員,請務必參加。
(四) 內容:
1、 臺中市家庭教育課程活動成果填報網站介面操作講解。
2、 介紹家庭教育法令與內涵。
(五) 報名資訊:
1、 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星期五)止,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上午場研習代碼5675185,下午場研習代碼:5675181。
2、 全程參與者核予該場次4小時研習時數。
3、 車位有限,請盡量共乘。
三、如有未盡事宜,請洽臺中市南區信義國小輔導室潘子欣主任 ,電話:(04)2262-2005分機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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